保全证据公证

物证、书证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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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简介
    • 所需材料
    • 其他提醒
    •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
对既已存在的证据而言,固定其存在情况有多种方法。而采用何种方法,主要取决于需要固定的证据特征有哪些。对于物证(这里的物并非生活中理解的物品,它有一个极大的范畴,甚至包括房屋、工地等),拍照、录像最为常用,主要用于固定物证的存在现状及外观特征。若需对其质地或其他内在特征进行保全,则首先取样或整件签封。针对物的质量或工程量计算等情况,一般还会配合专业鉴定或评估部门进行。书证保全更多的采用拍照及复印。此类保全业务一般用于产品侵权或合同履行违约,书证保全更多的用于因文书原本份数有限而产生的自己存档备查或提交有关部门之需。
常见物证保全有:房屋现状(交房、出租屋、房屋装修等),收货现状,发货现状,产品质量问题,工地已完成工程量,户外广告现状等。
常见书证保全有:文书原本,广告宣传单,个人纸质作品等。
常见书证保全有:文书原本,广告宣传单,个人纸质作品等。

2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有关合同或权利凭证,以证明与保全对象的利害关系(根据每个保全证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而确

定,请事先与公证处联系)。

3其他提醒

 请提前与公证处沟通,以便制定保全措施。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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