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问答

疑难房产公证办理

你好,夫妻共有两套房屋,一个婚前买的有贷款,一个婚后买的无贷款。如果想要把这两套房屋赠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吗?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公证后应该不需要把另一方除名,也属于个人财产了吧?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赠与的须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赠与房屋的价值评估书等材料,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应一同到场,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的无法办理该赠与公证。公证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否则物权归属仍处于原有状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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