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司法仲裁和公证的区别

请问仲裁,与公证有啥区别? 仲裁是对纠纷的裁定,公证是对存在的事实出具证明,比如工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父亲将房产交你继承,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仲裁委员会与公证处有啥区别,谢 仲委委员会不管是民商事仲裁还是劳动个裁,都是解雇争议的机构,而公证处只是对额观存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项进行证明而已不解决争议问题。 司法公证与司法仲裁哪个效力大 公证相当于是对某事实的见证、证明,是一种事实判…

领事认证出错或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也就是说,我国内地出具的有关涉外公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书等在送往外国使用前,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领事实践,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外办)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反之,外国出具的有关文书拟送往我国使用前,一般情况,需在当地办理有关公证及认证后,再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国国内出具、送往国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有关贸促…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处理方法及公证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及公证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

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步骤所需材料

房屋继承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朝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应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

电子邮件保全证据公证

电子邮件保全证据根据客观情况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在公证处,通过互联网依然可以访问到的收件或者发件; 第二类是下载到本地计算机上,通过互联网从服务器上已经难以访问到的邮件。 (1)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位申请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保全的电子邮件的账号和密码已经所保全邮件的主题; (3)需要保全的网页内容(包括文字、图像、声音或其的组合); (4)…

北京公证处与法院首次联手治“老赖”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总有一些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拖、逃、躲、赖”,面对执行法官,屡屡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让法院的生效判决迟迟得不到履行。正因为如此,不久前,北京市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坚决借用各种手段,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下面这个案例,对于破解执行难问题,无疑也是妙招之一。北京某集团公司系房产开发企业,于2014年向市民…

遗嘱公证如何设立及如何办理?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设立的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井出具公证证书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包括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公证暂行条…

机动车放弃继承权公证

你好,我父亲因病去世,现名下的车想卖掉,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的材料必须要带原件吗?照片可以吗?我家不在北京,我人回不去,只需要出具证明即可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供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父亲的医学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你与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车辆登记证。由于每位公证员办理的要求不一样,建议将原件寄过来。网上咨询仅供参考,不排除办理时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公证处给办的继承公证书,迟迟下不来很难办?

今年1月份受理了,现在都5月份了,家里急着用 ,上次我爸去找他们说理,问问什么时候给批下来,人家说人手不够,今天我去问,我态度应该说较好的,找到当初承办的公证员,公证一直把不好意思挂嘴边,说了起码十几二十个不好意思都有了,说还没开始调查,说上次同事有事,于是就没去调查,我其实一点没有怪他们的意思 。 而且,我今天去看见他们好像在交接,叫我打公证处上面的电话,感觉他们跟上司是不是混得不好,职场好像也…

二房东和原房东房产公证过但没过户,产权证在二房东手里,买此房有风险吗?

回答一: 如果在原房东、二房东均为诚信且易于相处的情况下,这样子做是可行的。 好处是:本来交易流程是原房东-二房东-题主。但是现在的交易流程变成了原房东-题主,省去了二房东这一步,节约了交易成本。 第二个问题,风险所在。 一个忠告,千万不要相信二房东手上的产权证,无论真假。一定,一定,一定要自己想法子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房地产档案馆核查一下该房屋的现在产权状况。包括产权人是谁(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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