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领取公积金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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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提取公积金委托公证
- 公告各公证处要求细节会略有不一样,具体公证办理过程以公证处员要求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未曾登记结婚,由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③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④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配偶死亡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是为了证明委托人处分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委托人是否有权独立处分该财产。委托人要如实按公证员要求提供。
5、委托书。
6、公积金账户证明及公积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