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

课程详情

  • 学习目标   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
  • 公告各公证处要求细节会略有不一样,具体公证办理过程以公证处员要求为准。


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

一.证明材料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已离婚)(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

(2)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加盖印鉴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调解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3)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离婚财产补充约定协议书;

(5)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此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并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2)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3)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010-57119578
18911730296 (微信同号)

Q 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mail:472238540@qq.com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