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问答

大兴区公证处

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地址: 大兴区兴政街17号(大兴区司法局办公楼一层)公证处简介: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前身为北京市大兴区公证处,本处成立于1981年,2007年8月更名为北京市志诚公证处,现有公证员4名,公证辅助人员9名。北京市志诚公证处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从最初的只能办理简单的民事公证发展到如今可办理各项公证。 公证业务包括: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证明继承权;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收养关系…

为什么说您可以信任“很土”的公证员?

法官、检察官,属“官”,有身份、有地位,名字也好听。律师,“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听着也是高大上。公证员,看着就感觉有点土,为什么说名字这么土的公证员仍然可以信任呢? 国家司法考试,号称“中国第一考”,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都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通过那么艰难,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当然不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就能担任公证员,还有岁数、实习时间等要求,任职条件非常严格。 《公证法》规…

哪些情况公证终止撤消?

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公证事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终止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终止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

婚后财产公证办理程序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用意 1、婚后财产公证法律依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

继承公证中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哪些?

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相应材料,申请人应提交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那么哪些材料可以作为“亲属关系证明”呢?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

北京市办理民间借款公证的注意事项

1.民间借贷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抵押物清单、所有权证明,抵押物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夫妻关系证明,借款协议或抵押借款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民间借贷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3.民间…

公证书应该制作几份?

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公证机构留存公证书原本(审批稿、签发稿)和一份正本归档。此外,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同时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发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和当…

公证书的复查、救济有哪些步骤

公证的救济有哪些步骤? 1.公证书的复查。为及时纠正公证工作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监督公证机构,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法定公证的特定效力

  法定公证的特定效力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想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果未经公证,该事项不能产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公证的法律效力 在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公证的情况下,公证就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公证的特征意义

公证的特征:   (1)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的一种证明活动,它与其他机关的活动不同。 (2)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能,与其他机关行使的职能不同。 (3)证明活动的根据与当事人的申请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是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事务的时候,要考虑当事人的自愿,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给予办理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公证机关则不应进行干预。但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不是当事人想办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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